FEATURE

中職自由球員制度怎麼看?2026年32人資格名單、A/B級與補償規則

27人是累計9季或再次取得資格的一組;另有5名大學滿4年、累計8季的球員。完整資格池為32人,其中18人屬A級。
季後賽戰況中心:中職逐場比分與已完賽場次勝敗(台北時間)
重點速答

中職自由球員資格不等於球員已經離隊,也不等於一定會轉隊。2026年聯盟公告的完整資格池共有32人:27人符合9季或再次取得門檻,另有5人適用大學滿4年、8季門檻。截至台北時間11月6日,國內FA僅王威晨已公告行使。

中職自由球員制度怎麼看?2026年32人資格名單、A/B級與補償規則|封面

中職自由球員(free agent,FA)制度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是把「取得資格」直接當成「球員準備離隊」。兩者不是同一件事。球員若要行使FA權利,還要在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母隊,經聯盟公告後,才能以行使FA球員身分與包括母隊在內的球團交涉。球員不必先行使FA,也可以與母隊洽談續約。

2026年10月27日聯盟公告的完整資格池共有32人,而非只看見的27人。27人是累計滿9個球季、或過去行使過FA後再滿4季的一組;另有5人因加盟時大學就讀滿4年,累計滿8季即可取得資格。本文以聯盟規章、10月27日資格公告與11月5日行使公告為基礎,整理制度、補償與今年名單;行使與簽約狀態固定截至台北時間2026年11月6日。

先分清楚:有資格、行使權利與簽約,是三個階段

聯盟規章的計算起點是「一個球季」。球員在單一年度例行賽一軍登錄滿125日,即算一季;投手投球局數、野手出賽數達所屬球隊例行賽場數三分之二,也可算一季。若單年登錄日數不足,得跨季累積;同一年即使超過125日,仍只計一季。中職聯盟規章第135、136條

一般門檻是累計9季;加入聯盟時大學就讀滿4年的球員,門檻為8季。曾行使FA且繼續在中職出賽者,每再滿4季可再次取得資格。這也是同一張2026名單同時有「累計滿9季」、「大學4年滿8季」與「再次取得」球員的原因。規章第135、140條

階段 代表意思 2026年該怎麼看
取得資格 年資符合規章門檻 聯盟10月27日公告共32人
行使FA 球員在期限內書面通知母隊,並經聯盟公告 截至11月6日,國內FA已公告者為王威晨
新約或轉隊 球團完成交涉、聯盟審查並公告 截至本文查核時間,未見王威晨新約或轉隊的官方公告

規章要求聯盟在總冠軍賽結束翌日起3個工作日內公告資格名單;球員若要在當年度行使,須自公告翌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母隊。聯盟公告行使後,球員可以和原球團或其他球團談約。規章第133、137、139、143條

A級、B級不是表現排名,而是薪資分級

A級與B級不是聯盟用成績排出的強弱榜。規章的基準是各球團在開幕戰翌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聯盟繳交的年度薪資總額排名:各隊前12名為A級,其他人為B級。季中轉隊球員若有薪資排名異動,球團須向聯盟提交更新名單。因此分級反映的是球員在母隊的薪資位置,不是跨球隊的實力排序。

若行使者在規定的補償期間內與其他中職球團簽約,原球團可依級別取得補償。下表費率以首次行使FA為例,計算基數是球員行使FA當年度的薪資總額,而非新合約薪資:

級別 原球團可選的補償 新球團要做什麼
A級 原球團可選擇薪資總額125%的全額轉隊費,或薪資總額75%加指定1名補償選手 締約時提出25人保護名單及保護名單外選手名簿,供原球團選擇補償方式
B級 薪資總額75%的全額轉隊費 不涉及指定補償選手

表內比率均為未稅。第二次以上行使FA時,轉隊費百分比減為前次的一半;補償須在聯盟公告新約後6週內完成,完成後新球團才能辦理註冊。規章也規定,FA新約第一年年度薪資總額不得超過球員申請FA年度薪資總額的1.5倍;新約不受制式契約第22條減薪幅度限制。規章第144至148條

補償也有期限:球員宣告當年起算的下下年度12月1日以後與其他中職球團簽約,新球團無須依此規定補償。若原球團選擇指定選手,但被指定者拒絕,規章規定其成為任意引退選手,新球團改以全額轉隊費補償。

這些補償只有在球員與其他中職球團簽約時才會成為實際問題。取得資格、甚至行使FA,都不會自動產生轉隊費或補償選手。

2026年資格名單:27人9季/再次取得組

以下27人是累計達9個球季,或曾行使FA後再累計滿4季者。其中13人標為A級。這一組才是「27人名單」的正確範圍,不能把它直接說成當年所有資格者。聯盟年資公告也包含已引退或仍有複數年合約的球員;列入年資名單不代表每人當年都能行使權利。

球團 選手 資格類別 分級
味全龍 陳禹勳 再次取得 B級
中信兄弟 許基宏、王威晨 累計滿9季 A級
中信兄弟 謝榮豪 累計滿9季 B級
中信兄弟 張志豪 再次取得 B級
統一7-ELEVEn獅 陳傑憲、邱浩鈞、陳重羽 累計滿9季 A級
統一7-ELEVEn獅 陳鏞基 再次取得 A級
統一7-ELEVEn獅 王鏡銘、江承峰 累計滿9季 B級
富邦悍將 李宗賢、范國宸 累計滿9季 A級
富邦悍將 賴鴻誠 再次取得 A級
富邦悍將 高國麟、林哲瑄 累計滿9季 B級
富邦悍將 王勝偉 再次取得 B級
樂天桃猿 林泓育、梁家榮、林承飛 累計滿9季 A級
樂天桃猿 林智平、余德龍 累計滿9季 B級
台鋼雄鷹 江承諺 累計滿9季 A級
台鋼雄鷹 郭永維、藍寅倫、王躍霖、郭阜林 累計滿9季 B級

表中「累計滿9季/再次取得」是資格門檻分類;A/B級則是薪資分級,兩者不能互相替代。累計滿9季不代表球員都是今年首次符合資格。

別漏掉另外5人:大學4年、8季門檻

另有5人適用大學滿4年、累計8季門檻,而且5人都標為A級。加上前表的27人,2026完整資格池為32人、A級共18人。

球團 選手 資格條件 分級
中信兄弟 岳東華 大學滿4年、累計8季 A級
統一7-ELEVEn獅 潘傑楷 大學滿4年、累計8季 A級
樂天桃猿 林立、陳晨威 大學滿4年、累計8季 A級
台鋼雄鷹 施子謙 大學滿4年、累計8季 A級

「大學滿4年」不是所有累計8季球員都自動適用的縮短門檻;規章的條件是球員加入聯盟時,大學就讀已滿4年。因此資格公告所列的這5人,應與27人組分開閱讀。

今年已有人行使嗎?國內FA與旅外權利要分開

截至台北時間11月6日,聯盟的「2026自由球員暨旅外球員權利行使公告」更新至11月5日。國內FA部分,王威晨已公告行使;截至本文查核,尚未見他與任何球團簽訂新約或轉隊的官方公告。這表示能確認的是「行使」,不是「離隊」或「加盟新球團」。

曾峻岳與林凱威的旅外球員權利行使,則適用規章第21-1章,和本文的國內FA制度不同。旅外權利的門檻、是否需要母隊同意與後續安排各有規定,不能將兩人併入國內FA行使人數,也不能拿來推算國內FA市場規模。

此外,規章依當年度實際行使人數,限制各球團可與其他球團FA簽約的人數:行使者10人以下時最多2人,11至15人時最多3人,16人以上時最多4人。這項上限看的是「實際行使者」,不是32人的資格池。規章第150條

常見問題

取得中職FA資格,球員就能馬上和別隊簽約嗎?

不能。球員須在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母隊並經聯盟公告行使,才可依FA程序與包括原球團在內的球團交涉。球員也可以不行使FA,直接與母隊談續約;資格、行使與簽約是不同階段。

2026年中職FA資格者到底是27人還是32人?

完整資格池是32人。27人是累計9季或再次取得資格組;另外5人適用加入聯盟時大學滿4年、累計8季的條件。兩組合計32人。

A級球員轉隊一定要有補償選手嗎?

不一定。在規定補償期間內,A級球員與其他中職球團簽約,原球團可在球員行使當年度薪資總額125%的全額轉隊費,以及75%加1名指定補償選手之間選擇。新球團須提出25人保護名單及名單外球員名簿;原球團可檢視後再決定補償方式。上述比率適用首次行使,第二次以上轉隊費比率依規章遞減。

資料來源與範圍

本文僅處理國內自由球員制度。資格名單與行使狀態的截點為台北時間2026年11月6日;後續若有新約或轉隊公告,本文應以聯盟或球團正式公告更新。

本站為非官方棒球資訊站,與 MLB、中華職棒(CPBL)等職業聯盟、球團無任何關聯或授權;數據與比分整理自公開官方來源並標註。
Unofficial fan-made site · Not affiliated with, endorsed by, or sponsored by MLB or CPBL.